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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:在现阶段,各种社会矛盾凸显,行政争议日趋复杂化,而现行行政诉讼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制度相对滞后,行政审判的难度无疑加大。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,全省法院如何实现新时期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发展,促进官民和谐?
池寒冰:在不久前召开的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,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端正行政审判工作指导思想,及时更新工作方式和审判理念,主要做到以下5个“转变”:从回避矛盾、消极受案,向积极依法履行审判职责转变。从墨守成规、机械司法,向法律标准和政策考量的和谐统一转变。从简单裁判、形式公正,向追求纠纷的实质性解决转变。从闭门办案、被动应对,向积极作为的能动司法转变。从单打独斗、孤军作战,向建立化解行政争议互动联动机制转变。
当前,随着行政争议的日趋复杂化,不少案件仅简单地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裁判,形式上看似公正,却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,解决纠纷。案结事了是纠纷解决的最佳效果,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”,是实现案结事了的最佳途径。行政案件虽然不能适用调解,但实践证明,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之内,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的协调和解机制,对于妥善处理行政争议,增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和信任,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。全省法院要继续深入探索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新机制、新思路,不断拓展协调范围,完善协调程序,规范协调行为,提高协调成功率。紧紧依靠党的领导,构建化解行政争议的互动联动机制。在具体案件审理中,找准当事人各方利益的平衡点,通过协调增加共识,力争从根本上化解“官民”之间的矛盾和纠纷,促进“官民”互相理解、和谐共赢。
周瑞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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